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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范围
发布时间: 2008-04-22 00:00:00.0 被阅览数: 9775 次

  
  1、属于农医保住院补偿范围:参合人因病住院治疗把支出的且符合本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药费、检查化验费、手术费、床位费等)。
  2、按农医保住院补偿的七种特殊病种门诊补偿:⑴、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⑵、白血病化疗⑶、恶性肿瘤放疗、化疗⑷、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⑸、严重肝硬化并发腹水⑹、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每月需输血一次以上者)⑺、血友病。
  3、属于农医保门诊补偿范围:参合人到门诊定点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时持身份证和医保卡,其门诊实际医疗费用一律直接优惠10%(化验、放射、中药除外)。
  4、不属于农医保补偿范围:参合人因职业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第三者造成参合人伤害的、自杀、服毒、酗酒、斗殴以及分娩、流产、健康检查等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区农医保办规定的不予补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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